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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测绘和城市勘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受委托研究起草规划、测绘和城市勘察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在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订兰州市城乡规划、测绘和城市勘察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各县(市)城乡规划、测绘和城市勘察工作。
(三)参与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的制定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及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的编制工作;参与兰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土地储备、年度用地计划、房地产开发计划和城建项目安排等工作,提出年度土地储备及房地产开发地块的选址方案和地块开发的各项技术经济控制指标;参与重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兰州市城市规划区外重要项目的选址;参与兰州市规划区内土地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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