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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城市基础设施规划

第一节 城市道路与交通规划

    第六十条 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的总体发展目标:以地面路网和交通设施为基础,建设城市快速路和城市轨道交通体系,优先发展公共客运交通,逐步建立一个以地面公共客、货运输为主体,快速路和轨道交通为骨干,多种运输方式相结合的功能完善、管理先进、安全、便捷、高效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

    第六十一条 规划道路系统分以下三个层次:

    一、过境道路系统

    二、跨组团快速联系主干道系统

    三、组团内路网系统

    第六十二条 过境道路系统的基本功能是快速疏导6个方向的过境车流,建设南、北过境道路,实现过境交通与城市交通分离并改善城市对外交通出入口。

    第六十三条 城市道路分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四类,红线宽度分别控制为:快速路30--35米,主干道40—70米,次干道22—40米,支路15--22米;快速路与主干道交叉地段有条件的必须设置立交。在人流、车流较集中的商业中心、车站、广场等地区应统一规划城市步行交通系统。

    第六十四条 到20l0年市区道路(快速路、主、次干道和支路)长度达到665.03公里,道路用地面积l8.19平方公里,干道路网密度达到4.18公里/平方公里。

    第六十五条 充分利用现有公交的优势,完善公交站场建设,到2010年市区公交线路网密度达到3--4公里/平方公里,在边缘地区公交线路网密度达到2—2.5公里/平方公里,汽、电车拥有量达到12标台/万人。

    第六十六条 规划期内在市区建成跨黄河大桥共七座:

    一、高滩3l2国道黄河大桥;

    二、雁滩至青白石黄河大桥;

    三、天水路接312国道黄河大桥;

    四、雁滩到盐场黄河大桥;

    五、小西湖黄河大桥;

    六、崔家大滩至安宁黄河大桥;

    七、西固至安宁黄河大桥。

    建成之后,兰州市区共有黄河大桥十三座。

    第六十七条 社会停车场的设置遵循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在市区交通集散点适当位置开辟相当规模的停车场(楼)。在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时按标准建设足够的社会停车场。

    第六十八条 2000年机动车停车场面积l03.68公顷,自行车停车场面积25.92公顷;到2010年机动车停车场面积达到124.16公顷,自行车停车场面积达到31.04公顷。禁止将 按规划建设的停车场改作他用;禁止任何单位、个人侵占城市停车场用地。

    第六十九条 远景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由火车站经天水路、东岗西路、庆阳路、中山路、西津路至秀川,再由秀川到新城为地铁线路,线路长度约为24公里。由秀川经西固路至西固城为高架轻轨线路,线路长度约为8公里,建设若干个重要地铁、轻轨站点,分别为:火车站、盘旋路、东方红广场、南关什字、西关什字、小西湖、西站、土门墩、秀川、深沟桥、兰炼什字、西固城及新城世纪大道沿途等。

    第七十条 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建设,建成一座完善的交通管理监控中心,优化市区道路行车组织,合理利用城市道路空间,完善路标、安全诱导及保障设施,采用新技术,逐步实现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现代化。

    第七十一条 到20l0年道路广场用地达到19.26平方公 里,占建设用地的12.11%,人均道路广场用地9.92平方米。

第二节 城市对外交通

    第七十二条 按照国家对西部地区、黄河上游交通运输发展的要求,建成以铁路为骨干,公路为基础,积极发挥航空运输能力,充分发挥黄河水运的作用,形成高效、便捷、互相协调的综合对外交通体系。

    第七十三条 对外公路建设的发展目标是:扩展东通道、改善西通道、加强北通道、完善南通道。

    兰州市对外公路网由国道主线、省道、县道组成,其中国道6条,分别是109、212、213、309、3l2和316国道。到2005年,建成兰州--皋兰、兰州--永登、兰州--榆中、兰州--海石湾、兰州--临洮高速公路,全面提高对外公路等级,使兰州市成为全国45个公路主枢纽之一。

    第七十四条 进一步提高铁路对外输送能力,到201O年始发终到客车达到31对,通过客车达到18对,年货运发送量达到1770万吨,货物到达量达到2600万吨。到2005年完成兰州至天水二线建设、兰州至武威南复线建设。到2010年修建枢纽北环线,完成兰青线电气化改造,修建兰渝铁路。

    第七十五条 到2010年完成兰州站、兰西站、河口南站、陈官营站、海石湾站等的扩建,把兰州西站扩建为三级六场,河口南站建成辅助编组站场。在规划期内,在陈官营建设兰州集装箱结点站,在兰州东站地区修建第二客车段及客车存车场。

    第七十六条 积极发展民航运输,扩建、完善兰州中川机场。机场远期规划飞行区指标4E,近期机场飞行区按4D标准完善,建设新航站区。预计2010年机场年旅客吞吐量300万人次,年货运吞吐量1.8万吨。

    第七十七条 充分发挥黄河水运能力,积极建设黄河兰州段航道及配套设施,航道按五级通航标准建设,到2005年完成钟家河桥到包兰铁路桥38.4公里航道和l4个航运码头建设;到20l0年完成河口到什川80公里航道建设,年航运客运能力达到50万人次,年货运能力达到100万吨。

    第七十八条 到20l0年城市对外交通用地达到6.10平方公里,占建设用地的3.84%,人均城市对外交通用地3.14平方米。

第三节 城市供水

    第七十九条 以满足城市人民生活、生产需求为目的,依靠技术进步,以增加水量,提高水质,建立一个点面结合、城镇结合、质优量足、面广的社会化、现代化的综合 供水体系。

    一、到2005年市区总需水量165万立方米/日,到2010年市区总需水量l92万立方米/日。

    二、水源以黄河地面水为主,以地下水为辅,在水源地保护区内,严禁影响水质的各项建设活动。

    三、推广使用节水设备和设施,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大力节水。

    四、工业企业自备水厂的水主要作为生产用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应纳入市自来水总公司统一供给。

    到2005年万元产值耗水量指标下降到120立方米/万元,市区综合生活用水定额33O升/人·日(其中居民生活用水定额220升/人·日),供水普及率达到99%;到2010年万元产值耗水量指标下降到87立方米/万元,市区综合生活用水定额为380升/人·日(其中居民生活用水定额240升/人·日),供水普及率达到100%。

    第八十条 到2005年市自来水总公司总供水规模达到153万立方米/日,自备水源供水l2万立方米/日,到20lO年建成城关水厂,市自来水总公司总供水规模达到l83万立方米/日,自备水源供水1 2万立方米/日,形成一个以地面水厂为主,地下水及企业自备水厂为辅的城市自来水供水系统。

    第八十一条 市区一般地区配水管网扩建,应按管网平差计算所确定的新增加或改造管道的布局,配合城市建设同步进行;对于高坪和边远地区,应进一步完善加压设施,分压、分区供水。

    第八十二条 到20l0年把第三、四水厂的供水泵房改造成加压站,新建沙井驿加压站、鸭嘴滩加压站,以提高城市供水保证率,形成多水源统一供水系统。2005—20l0年新增的水全部为高质量的过滤水,水质综合合格率2005年达到99%,20l0年达到100%。

第四节 城市排水

    第八十三条 排水设施的建设将遵循“雨污分流分区治理”的原则。旧城区的合流制管道系统要逐步改造为分流制,污水经截流后送污水处理厂,新区一律采用分流制,工厂内部要求雨污分流,工业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第八十四条 2005年市区人均生活污水量指标为264升/人·日, 工业污水量为66万立方米/日,全市污水总量为113万立方米/日;201O年市区人均生活污水量指标为304升/人·日,工业污水量为72万立方米/日,全市污水总量达到l31万立方米/日。

    第八十五条 到2005年污水管网的普及率达到80%,污水处理率达到52.21%;到2010年污水管网的普及率达到90%,污水处理率达到67.18%。

    第八十六条 到2005年新建和平滩污水处理厂、九州污水处理厂;扩建陈官营污水处理厂、兰炼污水处理厂、雁儿湾污水处理厂,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59万立方米/日。

    到2010年新建雁滩污水处理厂、沙井驿污水处理厂;扩建兰炼污水处理厂、和平滩污水处理厂;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88万立方米/日。

    第八十七条 兰州市市区规划雨水排水系统的暴雨重现期标准在一般地区采用1--2年,在特殊重要地区采用3年以上。

    第八十八条 规划期内完善现状27个雨水排放系统,规划新建1 2个雨水排放系统。使市区雨水分区、分片就近排入水体。

    第八十九条 减轻雨水对城市水环境的污染,在完善分流制系统、健全合流制地区污水截流系统的同时,对某些地面污染较严重的工业区,初期雨水截流纳入污水系统进行处理后排放。

第五节 城市供电

    第九十条 2000年兰州市全社会用电量为l30亿千瓦小时,到2005年达到166亿千瓦小时,到20lO年达到208亿千 瓦小时。

    第九十一条 城市用电近期以就地平衡为主、电网受电为辅,远期电网受电和就地平衡并重,简化电压等级,合理布局网架,采用高压直接伸入市区的供电方式,逐步实现lO千伏电缆供电。到20lO年新建乌金峡、小峡、柴家峡水电站,并完成现有火电厂的扩能和改造。

    第九十二条 到2005年建成兰州西330千伏变电站、忠和220千伏变电站,市区内建设完善东方红广场等7座l10千伏变电站;到201O年建成兰州南、兰州北33O千伏变电站,将使兰州地区33O千伏、220千伏供电电网形成独立的四角环网的网架结构,使330千伏、220千伏电网解环、分网运行,进一步提高兰州市的供电能力及安全、可靠程度。

    第九十三条 到201O年新建75O千伏线路和变电站实现与全国电力联网,保障西电东送战略的顺利实施。

    第九十四条 加强城市配电网建设,配电线路和住宅户内线路应适应家用电器发展的需要。

    2000年人均生活用电量为70千瓦小时/人·年,到2005年达到300千瓦小时/人·年,到20l0年达到1000千瓦小时/人·年,80%以上的城市居民实现生活电气化。

第六节 城市电信、邮政、电视、广播

    第九十五条 兰州市区电信发展目标是:依据国家信息产业政策、面向市场、突出重点、立足高起点、分层次、有步骤地建成技术先进、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覆盖市郊的现代化电信通讯网,接近或达到国际上中等发达国家同类城市的水平。

    第九十六条 到2005年建成以光缆为主的基础传输网,基本覆盖兰州市区各主要地区,形成以电话网、移动通信网、数据通信网、智能网、局部地区的综合业务数字网组成的电信业务网络;建成N0.7信令网、数字同步和网络管理网组成的支撑网,从而构成基础传输网、电信业务网和电信支撑网三大网络体系,积极发展电信新业务,大力发展光缆用户环路,并积极建设“信息高速公路”。

    第九十七条 2000年,全市电话拥有量55万门,移动电 话用户30万户,无线市话用户3万户,电话普及率为25.93部/百人;到2005年,全市电话拥有量达到130万门,移动电话用户达到70万户,无线市话用户达到10万户,电话普及率达到46.5 1部/百人;到20lO年全市电话拥有量达到l50万门,移动电话用户达到80万户,电话普及率达到52.61部/百人。

    第九十八条 到2005年新建生产街、马滩、龚家湾、大 沙坪、雁滩、闵家桥、白银路、燕兴、九州、沙井驿等1O个分(支)局;到2010年新建桃树坪、西果园、湖滩、达川、东川、金沟等6个分(支)局。

    第九十九条 到2005年完成小西湖、白银路、机场路、 平凉路、安宁区、大沙坪、骆驼滩、秀川、焦家湾、地球站、深沟桥等11个无线基站建设。

    第一OO条 积极发展广播电视事业,加强无线电空域管理,合理划分无线电收、发讯区,合理规划各行业的微波通道,保护空域环境,保障公众健康。

    第一O一条 2000年市电台、电视台市域覆盖率分别为90%和80%;规划期内市区有线广播电视网全面实现光缆传输,并利用卫星、微波、光缆实现全省、全国联网,从专用网向宽带综合业务网发展,从而向数字化过渡,使广播电视覆盖全市域。到2010年建成广播电视传输中心。

    第一O二条 发挥兰州市作为西北地区邮政枢纽的作用,到2005年建成邮政运输中心,新建邮政局(所)13座,完善兰州火车站、中川机场等邮件运转中心和邮政枢纽配套设施建设。

第七节 城市供热

    第一O三条 贯彻积极发展集中供热的方针,因地制宜,统筹布局,采用新技术及先进技术设备,逐步开辟新热源,充分利用天然气、电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第一O四条 2000年集中供热普及率为42%,到2005年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69%,到20l0年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78.5%。

    第一O五条 到2005年扩建第二热电厂、西固热电厂,作为兰州市区东、西主要热源。市区其它地区采用集中供热锅炉房供热,以保证兰州市区供热。所用能源均采用天然气。

第八节 城市燃气

    第一O六条 市区民用燃气气源现状主要有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到2005年天然气将作为主要气源,液化石油气作为辅助民用燃气气源。

    第一O七条 为减轻市区的大气污染,必须加快天然气工程及其配套管网设施的建设,增加天然气在工业方面的应用。到2005年天然气供气规模达到11.3亿标立方米/年,市区民用燃气普及率达到75%(其中:民用天然气普及率达到65%);到2010年天然气供气规模达到20.25亿标立方米/年,市区民用燃气普及率达到95%(其中:民用天然气普及率达到75%)。

    2005年和201O年天然气居民耗气定额分别采用60万千卡/人·年和70万千卡/人·年。

    第一O八条 本次燃气规划的管网建设重点是城关区雁滩地区、安宁区,可先建中压管线,再逐步建设调压站或调压柜,其它地区要逐步完善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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