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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城市防灾规划
第一节 兰州市抗震防灾规划
一、现状
兰州是国家批准的全国五十二个重点抗震城市之一,抗震设防基本烈度为八度,市区用地分为建筑抗震有利区、建筑抗震不利区和建筑抗震危险区三类。
二、规划
1.预防为主,防救结合。所有城市用地和建筑物都应按抗震规范进行规划、工程设计和施工。
2.在建筑抗震不利区进行建设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严禁在建筑抗震危险区进行建设,已建的建筑物要有计划的逐步迁出。在断层影响带上不能布置重要的或容易引起次生灾害的建筑、工业设施,如有管道必须经过该断层影响带,则要采取有效的抗震措施。
第二节 兰州市防洪工程规划
一、现状
在黄河兰州段河岸线中,已修建永久性河堤40.3公里,其中能防御6500立方米/秒洪水的有25.1公里,能防御5500——5900立方米/秒洪水的有15.2公里。另有红板岩河岸26公里,其余30余公里为土堤,河堤设防标准不一,滩地设防标准偏低。黄河兰州市区段从西柳沟至桑园峡约45公里,主河槽宽度为120——538米,兰州市南北两山有80余条沟道汇入黄河,复杂的地形地貌条件,易造成洪水、滑坡、泥石流。同时市区洪道设防标准及设计流量计算手段不一致,洪道长期失修,堵塞严重,具有严重的洪灾隐患。
二、规划
1.沿黄河一线堤坝设防能力为6500立方米/秒(百年一遇),滩地地面标高按4500立方米/秒洪水标准确定,洪道按百年一遇的暴雨流量设防,低洼、内涝地段按3年一遇的暴雨量设防。
2.黄河防洪堤按设计洪水位加超高1米建设,洪道护堤按设计洪水位加超高0.5米建设。
3.黄河河槽总宽度规划按350——400米控制,最低不小于300米。河道宽度主要依据设计洪水位所需的断面确定。在洪道两侧或单侧设有不小于3米的抢险清淤道,洪道断面一般采用梯形。
第三节 城市消防设施规划
一、按照国家消防有关规定,城市消防站应在接到报警后5分钟内到达责任区边缘,其距离一般不超过3.5公里,每消防站责任区面积4至7平方公里,消防人员按市区人口的万分之八至万分之十配备等要求,兰州市区应设立31消防站,现已建成7个。尚需建设24个消防站,其中航空消防站、水上小型普通消防站和特勤消防站各1个,标准普通型消防站8个,小型普通消防站13个。三县和海石湾各建一个标准普通型消防站,近期按照每年300一一500个的速度新建成1 500个左右市政消火栓。
二、消防站点布局采取均衡布局,突出重点的办法,将兰州市区划分为A、B、C三类地区进行布置,其中A区按5分钟、B区按7分钟、C区按9分钟到达责任区边缘的原则布点,在C区布点时应充分保留发展空间。
三、配套、完善与消防有关的给水、道路及通信等系统的设施建设。
第四节 兰州市城市人防工程规划
一、人防现状
兰州被国家列为全国人防重点城市,属一级保卫目标。“九五”末共完成各类人防工事掩避面积**万平方米,警报音响覆盖率为**%。总体存在人防工事面积编少,警报音响覆盖率偏低的矛盾。
二、人防规划
1.完善市、区级指挥系统,建立消防、交通运输、治安、抢险抢修、防化、医疗救护、通讯等7个专业队,完善供电、供水、通讯、仓储等配套设施建设。
2.2005年人均防空工程面积达到**平方米,2010年人均防空工程面积达到**平方米。
3.通信警报系统逐步实现警报器微机控制,增设无线遥控警报发射台,建立超短波无线通信网络,市区新增无线遥控警报器**台,警报音响覆盖率2005年达到**%以上。
4.结合民用建筑建防空地下室,结合公共设施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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