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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工业、仓储用地规划

    一、兰州市区现有工业用地布局原则上不作大的调整和变动,对原有石化工业、电力工业、机械电子及轻纺等主导工业,通过技术改造、设备更新、改造挖潜的措施,提高经济效益。对旧城区的污染工业、带有灾害隐患工业及小型工业企业,应逐步搬迁、调整或改造转换,其用地改变为公建、居住、市政、市场或绿化用地,优化市区用地布局结构,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杜绝隐患。

    规划新增的工业用地主要是雁滩、迎门滩、马滩的高新技术产业用地和沙井驿地区的新型建材工业用地。到20lO年工业用地面积达到31.48平方公里,占建设用地的19.80%,人均工业用地16.23平方米。

    二、仓储用地。结合市区工业用地、城市对外交通和城市道路交通用地布局规划,统筹安排全市的仓储用地布局,为城市的生产和生活物资储运提供有效的服务。规划期内除保留龚家湾、焦家湾仓储区外,在九州开发区和沙井驿地区安排适量的仓储用地。到2010年仓储用地达到6.6平方公里,占建设区用地的4.15%,人均仓储用地3.41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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