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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城市居住用地规划
兰州市区生活居住用地布局,应从一切满足人们生活需求出发,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切实组织和安排好城市生活居住用地的总体布局。把居住组团作为组织居民生活的基本单元,居住区建设要从改善环境质量和居住条件入手,旧城改造与新区开发协调发展,全面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和生活居住水平。
2000年城市人均居住面积9平方米,住房成套率80%:到2010年人均居住面积达到12平方米,住房成套率达到90%以上。
2000年市区居住用地30.02平方公里,占建设用地的23.12%,人均居住用地18.53平方米;到2010年市区居住用地达到38.27平方公里,占建设用地的24.06%,人均居住用地19.73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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